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失赔偿标准主要由《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其中,《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给予家庭成员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因误工或者误学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支出。”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对于造成婴幼儿、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损害,应当从重予以赔偿。”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失赔偿应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家庭成员经济损失、误工/误学造成的收入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对特殊人群的损失要从重予以赔偿。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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