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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最长不超过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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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这是公备注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指的是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只要岗位表中备注信息要求了这一 项,那么就意味着你顺利进入该单位后承诺在该单位待满 5 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考走、调动,不得辞职。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根据和省里相关规定,在本次招考中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时间按以下办法界定:(1)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本县域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2)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在乡镇一级的基层站所(如,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财政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税务所等)职位,设为面向本设区市招考的,在本系统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其他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县级以上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录用时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新录用人员签订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共同执行。法律依据:(中组发[2008]20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2种观点: 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就是要求入职后,必须在岗5年,5年内不能调岗。一般其他事业单位考试,都会要求,在服务期内的在职人员,是不能再报考其他事业编考试的;只有满了服务期才可以报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就有这样的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规定,当然,这5年也包括实习期。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该岗位干满5年,而且中途不得参与转岗或改变身份,其中还包括调动、借调、遴选等形式,更不得报考其他公职类考试,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务员法》是这样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得辞职,一旦选择辞职,五年内禁止参加公务员及其他公职类考试。当然,如果打算辞职后去私企工作,那么这些规定就形同虚设。如果上岸后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想去更高层级的单位,那么,此项规定就是不可触碰的一条红线。当然了,并不是说新录用的公务员只能被困在招录岗位上,没有晋升提拔的机会。如果你考上的是基层单位,完全可以调动到其他乡镇的基层单位工作,如果你考上的是某个系统的岗位,可以在该系统内垂直提拔任用。考上公务员后,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流动到其他单位或因实际工作需要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这种现象在基层属于常见现象。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3种观点: 服务期的时间长短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法律无明确规定其最高的约定期限。劳动合同法服务期期限:1、服务期期限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服务期内职工可以单方离职的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综上所述,服务期是由用人单位约定的,如果职工在服务期内没有正当理由提前离职,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标准不能超过公司之前提供的培训费,服务期内,公司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也可以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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