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虚报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不足20万(50万的40%),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不足700万(1000万的70%)2、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3、虚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50万元以上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妨害清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个人行贿1万元,单位20万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国企背景,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亲友非法牟利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直接经济损50万元。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走私假币案二千元以上或者二百张(枚)以上。伪造货币案金额2000元以上或数量200张(枚)以上。持有、使用、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金额4000元以上。高利转贷,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个儿5万元,单位1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20万、30户、损失10万元,单位100万、150户,损失50万元。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1万元、数量10张。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面额2000元。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面额5000元。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50万元逃汇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500万美元。骗购外汇50万美元。集资诈骗案个人10万元,单位50万元。贷款诈骗案1万元。票据诈骗个人5000元,单位10万元。信用卡诈骗冒用信用卡5000元,恶意透支5000元。保险诈骗案个人1万元,单位5万元。偷税案1万元,达到10%逃避追缴欠税1万元。骗取出口退税1万元。[page]虚开专用1万元,或税款被骗数额5000元。伪造、出售、非法购买专用25份,或票面额10万元。非法制造、出售普通50份。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个人经营数额10万元,单位经营数额50万元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2万件(套),或违法所得2万元,或经营数额20万元假冒专利案违法所得10万元,造成直接损失50万元侵犯商业秘密案、侵害商业信誉造成直接损失50万元虚假广告案违法所得10万元,消费者损失50万元合同诈骗案个人5000元至2万元,单位5万至20万元。非法经营电信100万元,外汇20万美元,出版物个人5万元(单位15万元)、期刊500本(1500本)、书2000册(5000册)、光盘500张(1500张)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30万元,或所得5万元。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个人5万元、或所得1万元,单位50万元、或所得10万元。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明文件案直接损失50万元。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直接损失100万元。职务侵占5000元至1万元。挪用资金1万元至3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1万元至3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的;5000元至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上就是对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的解释。
第3种观点: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涉及财产的犯罪中,一般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利益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可以构成刑事案件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构成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至于具体金额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人民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予以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但也有不计算数额的,比如抢劫罪是没有数额要求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涉案金额达到多少构成刑事案件,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个人盗窃数额达到七百元的,立为刑事案件;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3.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4.当事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5.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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