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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居住权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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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房屋居住权有多种方式,包括依合同、依法律的规定或依遗嘱等。其中,依合同可指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房屋的居住权;依法律的规定可指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依遗嘱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而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则是指通过一定的时间来取得居住权。

法律分析

以下是几种可以用来设定房屋居住权的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结语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设定居住权。当房屋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租赁或赠与给他人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设定居住权,以确保承租人或受赠人在未来拥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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