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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可以允许当事人不到庭?

来源:达言教育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般需要到庭参与庭审。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发生意外,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庭。原告必须亲自出庭,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如果原告不出庭,将按撤诉处理。原告有合理理由不出庭时,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原告缺席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并进行缺席判决。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中哪些情况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审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庭参与庭审。但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发生意外,如被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当事人正在就医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参与庭审,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但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受到一定的,如不能通过协议或者调解同意离婚,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二、离婚诉讼的原被告是否必须要出庭

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4、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庭参与庭审。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发生意外,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原告必须亲自出庭,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因为离婚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将按撤诉处理。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但需注意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特殊情况下,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时,应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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