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言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分析:

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提议时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许可。

Copyright © 2019- dayanch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