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撤诉时,案件受理费可减半;民事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律分析
可以。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拓展延伸
诉讼费退款流程及申请要求
诉讼费退款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案件结束或者诉讼费用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将已缴纳的诉讼费用退还的一项权益。申请诉讼费退款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要求。首先,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原始缴费凭证、身份证明、案件相关证据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详细说明退款的原因和依据。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或相关机构,并按要求缴纳相关手续费。最后,等待或相关机构审核并处理申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会收到退款通知,并将退款金额退还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机构对于诉讼费退款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结语
申请撤诉时,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准许时,费用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准许时,费用由被告负担。诉讼费退款需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至或机构,并缴纳手续费。申请人将收到退款通知,退款金额将返还至指定账户。请注意遵守当地规定操作。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维持第一审人民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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