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要求写清楚工作时间。公众以及接触原因,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方具有效力。
法律依据:
《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对转移工作单位或录用再次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确认其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未出具上述证明材料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或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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