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招生工作
3.1.1?乙方根据甲方的定制需求进行定制班招生工作,生源须符合以下要求:
3.1.1.1?甲方录用时年龄满22周岁;
3.1.1.2?在培训结束时已持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
3.1.1.3?计算机相关专业,有一定的软件开发基础;
3.1.1.4?有一定的英语或者日语语言基础者优先;
3.1.1.5?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3.1.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学员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简介、合作伙伴、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
3.1.3?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学员信息表》模板搜集招纳入班的学员信息并反馈给甲方,同时确保信息之真实、准确;
3.1.4?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为乙方的招生宣讲工作提供支持,以促进乙方招生工作的顺利展开;
3.1.5?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公司或者甲方客户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亦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客户的名义与学员或其它任何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3.2?课程设置
3.2.1?乙方根据甲方的定制需求,和甲方共同制定《教学实施方案》,并在开班日5个工作日前提交给甲方备案;
3.2.2?《教学实施方案》应包括“技术课程设置”、“职业素质教育方案”、“学员管理条例”、“考核方案”等内容;
3.2.2.1?专业课程设置及职业素质教育应遵循甲方提供的附件《定制班培养与考核标准》;
3.2.2.2?学员管理方案以乙方原有学员管理制度为依据,以提高学习效率和职业素质养成为目标;
3.2.2.3?考核方案包括阶段考核和毕业考核;阶段考核方案由乙方在开班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给甲方;阶段考核由乙方实施,其结果在考核结束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甲方;
3.2.2.4?毕业考核方案由甲方在开班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乙方;毕业考核方案包括技术笔试和毕业答辩两个部分;毕业考核的实施工作原则上由甲方进行。
3.3?基础课程培训及学员管理
(1)对基础课程培训阶段的定义:基础课程培训阶段指定制班开班至基础课程毕业考核成绩公布前的理论及上机培训之总和,不包括模拟或真实的项目实训课程;基础课程培训阶段一般为4-6个月时长;
(2)乙方负责为招纳进入定制培养班的学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师资、住宿等学习之必要条件;
(3)乙方负责培训期间的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并对学员在训期间人身安全负法律规定之责任;
(4)乙方按学校学员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执行学习及生活管理,培养学员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
(5)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反馈学员在训期间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考核成绩、技术老师及班主任评价等内容;
(6)甲方为乙方提供定制培养之技术、人力和教学支持;
(7)乙方负责提高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对阶段考核不达标学员进行强化培养,确保毕业考核(含一次补考)通过率不低于????%。
3.4?项目实训
(1)对项目实训阶段的定义:项目实训阶段指定制班学员结束基础课程培训,并通过毕业考核,进入甲方开始模拟或真实项目的培训、开发工作;项目实训阶段一般为2-3个月时长;
(2)只有通过毕业考核(含一次补考)的学员才能获得进入甲方参加项目实训的资格;
(3)甲方为获得甲方企业项目实训资格的学员提供来回车费报销,旅途安全责任由学员自己承担;
(4)获得甲方企业项目实训资格的学员在甲方实训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场合或从事非法活动,其安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学员自己承担;
(5)甲方负责已获得进入甲方企业进行项目实训资格学员两到三个月的项目实训指导工作;
(6)甲方为获得项目实训资格的学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师资、住宿等学习之必要条件;
(7)甲方负责项目实训期间的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并对学员在训期间人身安全负法律规定之责任;
(8)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反馈学员在训期间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考核成绩、技术老师及班主任之评价等内容;
(9)甲方负责项目实训期间的结训考核工作,其结果在考核结束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乙方;
(10)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参加项目实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3.5?考核录取
(1)乙方负责定制班学员在乙方场地培训期间的所有阶段考核工作;且须严格按照阶段考核方案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核结果能反映学员真实学业水平;
(2)甲方负责定制班学员毕业考核的问卷设计、监考及毕业答辩等工作;乙方在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可进行毕业考核的实施工作,同时在考核前对笔试及答辩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须严格按照毕业考核方案选拔人才;
(3)甲方负责获得进入甲方企业项目实训学员在训期间的所有考核工作;其考核结果在一周之内反馈给乙方;
(4)在甲方考核录取结果通报之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在甲方进行项目实训学员之信息;甲方对定制班学员享有优先录用权;
(5)因在《学员信息表》中填报不真实信息导致不能被录用的学员,甲方不计算在录取比例之内;
(6)项目实训结训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被录用学员拒不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亦不计算在录取比例之内。?
Copyright © 2019- dayanch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