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监测供给,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生活物资供应
(一)保障范围。包括粮食、面条、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面、糖、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以及保障供水、供电、供气。
(二)储备要求。按照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下达的储备计划要求,原粮储备规模达10000吨,储备成品粮945吨、成品油250吨保证10天储备量,(成品粮消耗按每人每天一斤计算,成品油消耗按每人每天25-30克计算)。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
二、应急响应
当接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重点抓好落实五个机制。
(一)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市生活必需品保障组即日恢复工作协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三张清单调度,即: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力、储备量、需求量清单调度;对生产、储备、销售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清单调度;对每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产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调度。各成员单位及时会商市场供应情况,迅速摸清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并对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库存等情况实行“一日一报”。
(二)落实市场供求预警机制。市、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即日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重大变化,一旦出现储备下降较多情况,立即提出预警,并督促企业及时调货补货,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符合规定天数。
(三)落实重点企业调度机制。市商务局、市农粮局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与大型批发市场和重点超市的产供销衔接,开展蔬菜、速冻食品市外调运,落实一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投放网点,做好生产企业的调度工作,在确保疫情安全的情况下,做到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停工、不停产;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全运营,确保水电气供应充足。
(四)落实特殊区域供应机制。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网格化管理,针对封闭封控区域,实行社区配给制度,各地须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之内出台封闭封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方案,加强封闭封控区域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市商务局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
(五)落实应急物资运输中转机制。市交通局要成立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当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性运输任务时,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实施预案,应急启动的车辆数量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范围,灵活启动各单位应急车辆进行保障,所有应急运力待命(确保12小时内随时启动),同时按照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运力征调程序,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保障应急物资在中转站及时中转运输。
三、职责分工
1.宣传部:负责强化引导,针对局部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通过权威媒体、新媒体及时发布一系列信息,介绍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市:牵头协调调度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运输、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等综合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每日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商超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电力、油气等能源供应运行态势监测,督促电力、油气等能源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3.市工信局:负责加强对食用盐、糖的生产及供应的调度管理,督促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食用盐市场供求情况。
4.市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保障安排生活必需品等相关专项资金。
6.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城镇天然气的保障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居民生活燃气供应和安全供水保障,每日报送供水、供气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积极协调处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辖区内封闭封控区域生产生活资料运输实行通行证管理,确保畅通有效;做好应急运输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
8.市农粮局:负责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监测,制定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指导农产品应急加工生产,保障主要粮食产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协助做好主要农产品应急调运相关工作。每日报送肉类、鸡蛋、蔬菜市场供求情况。
9.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性粮油供应管理,发挥地方粮油储备功能,强化应急保障供应网络管理,指导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督促粮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粮食、食用油市场供求情况。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及时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强化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库存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抓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及时组织市场短缺且市内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保障市场供给。负责协调城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做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每日报送面条、糖、方便面市场供求情况。
11.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农粮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报请市下达动用指令。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纪行为。
13.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的安全运行调度和供应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应对疫情保障供电应急方案。
15.各乡(镇)、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并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做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实行社区配给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稳定隔离人员情绪。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围绕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流通和市场价格稳定等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策略。
(三)形成工作合力。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组将视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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