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此,律师建议因为实务中执行法官案件较多,压力较大,为尽快的完成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申请人积极向人民执行局提供财产线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强制执行要收费吗
强制执行不收费。
执行强制收费的标准如下: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具体标准: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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