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可以开除员工的情形具体如下: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
7、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员工辞退,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要求的,可以将满足条件的员工辞退,但此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同时,如果可以证明员工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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