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甲磺司特颗粒
商品名:赛舒宁
【生产企业】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成份】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作用与适应症】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规格】
1g:50mg(1g本品中含甲磺司特50mg)。
【用法用量】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副作用与不良反应】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
1. 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
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γ-谷氨酰转移酶(y-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2. 其他不良反应
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
【禁忌】
对本药或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赛舒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赛舒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赛舒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对于通过使用赛舒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赛舒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甲磺司特会产生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使用赛舒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使用注意事项:
配置时: 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配伍变化: 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克拉霉素、头抱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氨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夷迪霉素阿奇霉索水合物。
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普仑司 特水合物、吡嘧司特钾、盐酸妥布特洛。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尚未发现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赛舒宁对肝药酶无抑制作用。
赛舒宁颗粒剂应避免与其他颗粒剂合用,以免引起药物沉淀。
【包装】
复合膜包装。18袋/盒、30袋/盒。
【药物分类】
其它全身用抗哮喘药
Copyright © 2019- dayanch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