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各营业厅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退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各营业厅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再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财务方可支付,备用金限额1,500.00元。
5.2各营业厅应每月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予以补齐限额。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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