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警惕无效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____市____区(县)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手房交易警惕无效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坐落市路号。
该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
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其中:
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千_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所确认的面积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三、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尾款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权利保证
1、为确保乙方所购房屋权益的顺利实现,确保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乙方所支付购房款资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对此向乙方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状况,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因解除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可以在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但解除租赁关系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租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解除与抵押权人的抵押关系,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3、出卖人保证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
如发生此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果甲方不能解决,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应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
自乙方接受房屋钥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产权,有权进行任何合法之处分。
六、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
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交易警惕无效合同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处,坐东向西,为一间上下两层。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32.45㎡。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现登记的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
2、该房屋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他项权利证号为:___________。
3、房屋租赁情况为: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___________为该房屋承租人,甲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一次性将房屋总价款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产权保证及具体情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本市县房屋交易的法规及有关规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面负责赔偿。
2、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付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保持良好的状况。
3、该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供暖费、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日以后(含交付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房屋交付之日之前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交付之后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5、甲方保证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必需的人证、物证。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同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相关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移交现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他一切附属证件于乙方。
第六条税、费相关约定
1、房屋买卖双方税费各自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依照新规定。
3、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若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过户,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交付期限期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七的违约金。
3、逾期过户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