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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开店需要交税么

来源:达言教育

残疾人开店需要交税。但是可以依法享受国家或者当地给予的税收优惠。

残疾人开店有以下优惠:

1、营业税优惠方面。根据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同时“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2、个人所得税优惠规定,对残疾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县(市)税务局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请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实行优惠的对象是指符合规定残的残疾标准,并持有全国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综合残疾的残疾人。

一、残疾人营业执照免税应该怎么办理?

1、申请: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证件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查;

3、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二、残疾证有什么用?

1、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享受低保或持残疾人贫困证的一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多重及60周岁以上的一级听力、语言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2、残疾人托(安)养方面,一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或18至60周岁二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集中托养:低保户、贫困户的对象补助每年补助现金按各地规定金额发放。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残疾人创业免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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