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否有补偿,主要看离职原因: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没有补偿;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不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原因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一、入职几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要看解除合同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由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该怎样处理
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个人因素通过“期望与价值”影响离职;期望与价值存在需求的方向和大小两个维度,可接受与不可接受两种水平,当前与长远两种形式;离职发生在不可接受范围中。离职过程极有可能发生在两种水平的界面上;两种水平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