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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在社保局认定的吗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主观:

以判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 工伤保险条例 》(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限定的赔偿准则和计量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买下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准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受支付给患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通常无赔偿,但医疗花费和治疗期间的工伤薪水应该由用人单位承受。达到伤残准则的三项赔偿,分别是: 一次性伤残 补贴金(由社保支付给患者)、一次性医疗补贴金(由社保支付给患者也有些地区限定该项赔偿由公司支付给患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公司支付给患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 (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贴金,(有些地方没 解除劳动关系 也能够领到一次性医疗补贴金);如果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才能够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贴金;如 不解除劳动合同 ,则暂时得不到。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其中,经 劳动能力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 的,享受 伤残 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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