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对非本市户籍的大学毕业生提供租房补贴,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及等。同时,提供租赁房屋的双方需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并按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整个过程需在三天内完成。
法律分析
在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如果非本市市区户籍或者本市市区户籍但住房困难,或者本市集体户籍,需要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的毕业生,方可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审核如下:
1、毕业证书原件
2、学位证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原件;
5、《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6、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
7、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人员还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一、房屋租聘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聘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结语
为了更好地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无锡市推出了一系列扶持,对于在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如果非本市市区户籍或者本市市区户籍但住房困难,或者本市集体户籍,需要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的毕业生,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后,申请相关扶持,以解决就业问题。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