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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分析: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当初约定了抚养费数额,可以凭此去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当初判决或者调解了抚养费数额,可以直接凭此生效文书去提起强制执行,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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