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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达言教育

试用期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合同无效,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换而言之,订立试用期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综上所述,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试用期的期限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也不能免除单位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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