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言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贵阳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贵阳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是 生育保险 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 工资 除以30天,再乘以 产假 天数计发。按照《 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ayanch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