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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如何落户上海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分析:配偶户口落户上海具体流程如下: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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