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言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缓刑前司法所家访注意

缓刑前司法所家访注意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分析:判缓人员在司法所报到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缓刑后不去考验机关报到,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上述的“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主要是由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具体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ayanch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