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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后想要离婚怎么办

来源:达言教育

夫妻一方失踪时,应当向人民提起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离婚诉讼能缺席审判吗

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但以下情况可以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被告缺席,仍需要原告提供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原告仅仅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仍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原告拿出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而被告缺席,一般会认定原告的证据,进而判决离婚。

二、失踪多久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失踪无论多久都不可能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离婚。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三、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应诉该怎么办

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但根据实践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

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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