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律服务环境,规范法律服务管理,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维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提升法律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从2020年3月起对我律服务市场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未经合法登记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法律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的;
(三)在公共场所违法张贴广告、发放名片招揽案源的;
;
(五)其他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整治方式
(一)对于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理;
对违规收费的,移送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有发生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进行妨碍、阻挠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徇私枉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
。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此次清理整顿专项,检举揭发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安排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报,自查自报情况书面报县司法局,自查报告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2019年财务情况、案件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自查自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限期整改。
(三)清理整顿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并予以坚决取缔;对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给予行业处分。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建立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宣传行业正反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群众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应向正规合法的机构咨询或寻求帮助,逐步规范我律服务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提高认识,主动配合。
开展本次法律服务市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是规范我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维律服务业社会声誉、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全律服务行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药品是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殊商品,当前我国正处于药品风险高发期,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和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按照统一部署,省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06]51号)、《**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府发电[2006]84号)和《**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府办发[2006]1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以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止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目标
1.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三个环节的重点清理和整顿,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推动行业自律。
2.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行业自律水平有效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得到切实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和医疗执业机构使用药品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得到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药品质量更加可靠,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以整顿市场流通秩序为重点,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以及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2.规范中药材种植、加工行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整治“一药多名”,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查抽验工作,及时发现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向。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针对性,一旦发现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要立即采取措施严格依法查处,解决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与监督检查脱节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为重点,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组织机构建设和监测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责任,不断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限时报告制度。
2.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执业机构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处方药的使用、经营行为;市卫生局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控,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和评价,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干预。
(三)大力整治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凡是电视广告、店内店外广告未经批准或经审批后篡改内容均属虚假违法广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或多次处理仍不改正的,要在该产品主要经营场所公告,公开其虚假违法宣传的具体内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虚假违法宣传的品种,要对其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及租赁柜台经营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四)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司法监督、纪检监察联动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对符合移送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涉及跨县、跨省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查处。。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定药品使用环节实施方案,工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市整规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总结阶段(2007年7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这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送市,做好迎接**市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是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各级要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建立负总责,有关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制。将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执业机构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行业自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恪守诚信,保证不制售假劣药品。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药品市场秩序整顿需要统筹安排,联合行动,综合执法是这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主要形式。各级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督察,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经委部门要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财政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使用、保管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药品滥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监管并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加强跨地区、跨省查处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严肃查处大案要案背后的行为和药品生产、销售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专项行动不认真开展,造成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打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监管缺位的问题。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力措施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执法中存在的、、以及各部门保护主义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加快药品监督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条件。
(四)打与扶并重,促进发展。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是药品质量体系和安全的重要保证,这次专项行动要坚持集中整治和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逐步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措施,形成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和扶持强优企业,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经济管理药品市场整顿通知
抄送:办,市常委办,市政协办,市纪委,人武部,市人民,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稳粮、增收”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成立威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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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由柯发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县的要求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与各负其责、分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所有抽调人员均统一集中上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农药、化肥、种子,尤其是假冒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江”牌尿素。
(二)查处大案要案。
采取“端窝打点”的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的出现。对已发生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六、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销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质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抽查结果,严格农资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监管,依法查处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县农业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县:负责及时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办理大案、要案,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暴力犯罪行为。
县交警大队:协助成员单位对运输假冒伪劣农资的车辆进行路检。
县供销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连锁配送业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配合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七、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6月20日开始,到2009年8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确定的整治目标和重点,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农业、、交警、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2009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和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八、严格责任追究
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凡因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而发生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一、整治成果
二、严密组织,全面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准备充分
为有效贯彻市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主要从辖区市场全面清理、建立联合整治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扎实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并突出“四抓四到位”,有力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局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实施行动的开展,制定了行动方案、倒计时表,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动员部署,确保方案执行到位。为积极响应市局专项整治行动的号召,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贯、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下达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倒计时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执行到位。
三是抓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覆盖到位。我局召开了重点零售户“招呼”会,从零售户如何做到守法经营,吊销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等方面对重点零售户进行宣传培训。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卷烟访销信息系统、《违规经营告诫书》等多种途径,进行覆盖全区零售户的宣传,确保宣传覆盖到位。
四是抓走访调查,确保线索收集到位。组织稽查人员开展前期实地走访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的重点走访调查,确定了要重点检查的卷烟经营户,以及重点物流货运部。对收集的涉烟线索进行认真的分析、排查,并按照违法性质、经营地域、经营规模和经营业态进行细化分类,建立详细档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三、零度容忍、突破难题,专项整治行动亮点突出
卷烟零售终端作为完成卷烟销售、达成消费、实现品牌价值的重要环节,对企业和品牌的扩张规模、增强品牌竞争力等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一)重拳出击整治,酒店宾馆内售假网络初见端倪
为认真落实今年专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及时行动,在前期线索收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非常规检查方式,连续开展了对名烟名酒店、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安排人员暗访,确定重点检查的名单;二是采取片区交叉检查方式,并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实施检查;三是采取错时检查,将检查时间放在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晚间经营的黄金时段进行;四是对每起案件都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
(二)强化专销信息交流,建立持证户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开展针对性重点查处。县局与客户服务部、稽查员与客户经理三个层次的专销信息交流,每天从营销方面反馈销售异常和涉嫌违规经营零售户情况,并在次日进行了有针对性重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8次,清点零售户59户。对查获的1户违规持证零售户,安排稽查小组加强与客户经理的交流,时时跟踪这些被查处的违规户的进货情况,进行复查和教育,促使他们守法经营,达到正常的进货水平。通过这段时期的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零售终端市场秩序。
二是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在管理中我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无证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向有违规记录的持证户发放《违规经营告诫书》,向重点户发放《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书》。由于实行前期引导、教育和宣传,在整治行动中未发生阻碍持证的情况。
(四)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在卷烟市场整治协作机制基础上,县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联合打假整体执法效能。一是借助社会力量,确保监管的效果。县局与辖区内2个街道综治办签订《专项整治行动协作责任书》,借助三级联管工作平台,进一步强化烟草与综治办的联合协作,从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市场检查、违法信息收集等方面借助综治力量。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我局针对不同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打假合力,优势互补。“区域是全县著名的餐饮娱乐地,针对这一区域烟酒店较多且生意红火、售假售私现象突出的特点,我局携手、工商、质监等开展联合检查,从而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一、主要任务目标
1、强化生猪产品批批抽检。。
2、强化飞行监督抽检。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批发市场进行的飞行抽检。
3、强化畜牧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测呈阳性的样品全部快速进行倒追式调查处理。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全市生猪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全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生猪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行为。
二、具体行动内容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飞行抽检行动和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一)生猪产品批批监督抽检行动
1、抽检环节和抽检方法。动物防疫监督站派出检疫人员对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待宰生猪全部进行批批抽检;在养殖环节,重点对销往市外的出栏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在全市猪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对外地进入我市生猪产品进行批批抽检。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必须设立自检机构,对进场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抽检,没有自检机构的市场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市场主办方负责。抽检比例:养殖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2%,屠宰环节不低于同批次的3%,每批最低抽检1头;抽检项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方法:使用速测卡速测。
2、抽检流程与结果处置。在养殖环节,检疫人员对出栏生猪实施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同时,对销往市外的生猪进行批批抽检,抽检合格的填写《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同时让畜主在两联单的“没有添加瘦肉精类违禁品承诺书”上签字。在屠宰环节,驻厂检疫人员在对进厂生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耳标的同时,对所有待宰生猪进行批批抽检,填写专门记录。如果被检样品呈阳性,则对该批生猪实行头头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阴性的生猪允许出栏、屠宰,对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生猪,再进行一次速测,对两次检测均呈阳性的生猪,立即对该批生猪进行控制,并向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质监站报告,动物防疫监督站采样送质监站确证,由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认检测和调查处理。
3、建立抽检登记制度。在两个环节均实行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情况登记制度,每次抽检需填写《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见附表2),建立抽检档案。
。
(二)飞行抽检行动
我局畜产品质量监测站在做好阳性样品检测确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检测能力,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猪肉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的飞行抽检。对飞行抽检呈阳性的样品由动物防疫监督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制定具体飞行抽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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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阳性样品调查处理行动
由动物防疫监督站具体负责,饲料办、药政科配合。重点案件、跨区域的案件上交市综合执法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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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年6月至8月底,共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7日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检测人员和执法人员名单,并进行技术培训;领取并发放《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合格报告书》两联单和《市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抽检登记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周报表》,统一编印明白纸和标语;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7日至8月20日)。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科(室、站)要深入一线,加强现场指导和督办。对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建立全市生猪产品批批抽检、飞行抽检和调查处理三项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8月底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为组长,以、副为副组长,监管办、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质监站、药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监管办,组长)、督导检查组(设在饲料办,药政科配合,组长)、监督抽检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组长)、飞行检测组(设在畜产品质量监测站,组长)、行政执法组(设在动物防疫监督站,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组长)。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科(室、站)都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精、做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综合协调,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汇总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专项整治周报表由动物防疫监督站直接上报市局);饲料办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违法添加的监督管理,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生猪产品瘦肉精类违禁品批批抽检,制定具体抽检方案,严把抽检关;畜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瘦肉精类违禁品的飞行抽检、阳性样品的确证及检测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制定具体的飞行抽检和人员培训方案,并抓好落实;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阳性样品的调查处理与案件移送等,制定具体调查程序和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其它科室要按照统一要求,配合做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将积极向申请检测经费,同时加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投入力度,配备调整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水平。
(四)突出重点,充实力量。突出生猪宰前检测环节,动物防疫监督站要逐厂测算工作量和所需人员,现有人员不足的要进行调整和充实。突出执法环节,强化执法力量。动物防疫监督站在饲料办和药政科配合下,全面负责阳性样品的查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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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重点内容
1.维修企业“四公开”落实情况;
2.售后服务承诺执行情况;
3.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情况;
4.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5.查处机动车维修市场无照(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情况。
三、时间安排
全县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各分局结合本地实际,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开展对民用品生产、经销及售后服务,维修单位检查、督促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验收、总结阶段。县局派验收组对各分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听取各分局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材料,抽查维修单位。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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