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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服务合同汇编(6篇)

来源:达言教育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标志设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标志设计服务,具体包括:

  基本要素:

  1、企业标识

  2、企业标志释义

  3、标志制图法

  4、标志的使用规范

  5、标志的色彩规范

  6、中文标准字〈横式〉

  7、中文标准字〈竖式〉

  8、英文标准字

  9、标志与标准字组合

  10、标志与标准字色彩使用规范

  二、实现过程:

  第一阶段: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需求和相关介绍后,为甲方提供8套优选设计方案,甲方选其一后与乙方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稿.

  第三阶段:确定标志设计方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第四阶段:乙方设计应用系统部分.

  三、收费标准:标志设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为首期服务费和余款两部分。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首期服务费元。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设计作品当日付清余款_______元。

  五、乙方在收到全部首期服务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从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用之日起,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4、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设计修改方案后5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已对乙方的作品完全满意并定稿。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知识产权约定:

  1、在未结束全部标志设计前,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甲方定稿并付清余款后享有对确认方案的全部版权。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九、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停止违约行为,并在30日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诉诸甲方所在的人民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传真件、复印件均有效。

  十四、标枳部分保证注册通过,如有雷同,通过修标到注册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新建地方铁路罗定至岑溪线第二~2合同段

  (DK13+000~DK16+275段)

  甲方: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岑铁路第二~2合同段

  乙方:罗定市民心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

  签订地点: 广东省罗定市 签订日期: 20xx年3月29日

  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委 托 方(甲方):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岑铁路第二~2合同段 受委托方(乙方):罗定市民心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

  因甲方正在进行新建地方铁路罗定至岑溪线第二~2合同段(DK13+000~DK16+275段)施工,为了取得科学的检测数据,更快、更好地完成本工程,及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试验室,在乙方资质许可范围内对该工程的标准试验和所用的原材料、产品等进行试验检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检测内容及频率

  所有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如下:土、集料、水泥、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钢筋、结构混凝土、地基基础、原材料、桥涵结构物试验检测等。详见(罗定市民心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计量认证范围及要求表)。具体检测项目及频率按《最新铁路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大全》规定检测。

  二、检测依据

  (1)铁道部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程和标准;

  (2)铁道部《最新铁路工程设计规范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大全》;

  (3)有关设计、批复、施工文件和图纸。 三、检测工作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对该工程的标准试验和所用的.原材料、构件、产品等进行试验检测。乙方不负责所超出乙方资质的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

  2、检测人员要求: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检测经验且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检测,并指定专人负责。

  3、仪器设备要求:检测用的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仪器设备性能应正常,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且经计量检定;检测用的交通工具由甲方负责(附件: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

  4、检测时间要求:需要外业检测时,甲方应提前12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的检测通知后应12小时内做好检测工作,并组织进场检测。外业检测结束后,乙方应尽可能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并应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盖CMA章),试验检测报告分阶段报送甲方。如甲方未能及时配合乙方的检测工作,乙方提交试验检测报告的时间按实际影响时间顺延。

  四、工作条件和协助事宜

  1、甲方指定一位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及协调甲乙双方的试验检测相关事宜,所有经现场检测人员签过的现场试验检测记录如路基压实度、地基承载力,只要没有超出乙方的资质范围,乙方应以乙方公司的名誉及时地给予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原材料、无侧限试件、混凝土试件等室内试验由甲方自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取样、制作试件和送样。

  2、每次试验检测前,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写试验检测委托单,甲方应保证

  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和实物的真实性,对所填写的委托内容确认签名,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乙方将严格委托内容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对来样检验数据负责,并为甲方提供的样品及有关资料保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试验检测规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真实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4、乙方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5、乙方每次完成单项工程检测后与甲方共同进行工程量确认。 五、履行期限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20xx年4月至工程结束。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有效期,合同失效后合同责任终止。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本合同采用提交相关试验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的方式验收,甲方逐次签收乙方提交的试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归甲、乙双方共有,并由双方承担保密义务。

  2、本合同的保证期为合同有效期。在保证期内因乙方责任出现质量缺陷的,乙方应予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又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返工或补救,甲方有权扣回相应的试验检测费。

  七、合同价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价按所做项目的多少,按正常收费标准的80%予以结算(收费标准附后)。 2、甲方按每月末支付乙方检测费。

  3、每次收款时乙方须开具正式向甲方办理收款手续。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若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按法律程序解决。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岑铁路第二~2合同段

  代表(签字):

  乙方:罗定市民心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站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1、入户服务人员要遵守中国法律和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服务人员不准从事内外勾结、危害国家利益、危害住户利益的'活动及违法犯罪活动。

  3、在入户服务期间,只限在本住户范围从事服务,不准串户,不准越区。

  4、服务人员出入大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携带物品出门要凭物业部签发的出门证明。

  5、服务员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不准涂改姓名、有效期,证件过期作废,遗失证件后迅速到物业部办理挂失及补证手续。

  6、不准将本人亲属、子女、朋友带入小区,服务人员不得私自串联组织、承包服务队伍。私自让住户介绍劳务。

  7、服务人员因违反小区规定受到纠正、检查或处罚时,不得用委托或依靠住户扩大矛盾方式解决。

  8、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因服务侵犯住户利益造成住户人身财产损失,一经住户投诉服务员要接受审查,必要时报请机关处理。

  9、住户与服务人员发生矛盾争端时,要正确解决,不得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10、服务人员要正确使用住户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准私自拆改、私接电源线路、天然气设备,不准用电取暖设备烘烤物品,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及其他事故,追纠肇事人责任。

  11、服务人员入户服务时,如主人不在,要对住户安全负责,离开时必须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天然气阀门。

  12、发现异常或不安全情况,要主动向物业部报告,不准延误时间或知情不报。

  1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签订人留存一份,保安部留存备案。

  栋 号,从事 服务

  服务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安部 物业部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服务业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编号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 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 __元,甲方每月____ 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 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 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 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范本《服务业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编号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有关服务合同汇编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用户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

  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由双方商定具体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京东平台运营的 商家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主要包括:对应商品的在线咨询解答、售前咨询导购、电话订单催付、货到付款确认及售后问题处理等各项业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一般时间是一年,具体可由双方商定

  月日至

  第三条 服务标准

  3.1 服务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 7*15H 在线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9:00-24:00;

  乙方为甲方提供 7*9H 电话外呼服务,服务时间为:9:00-18:00。

  3.2 服务指标 看甲方需求选择,

  在线接起率:

  满意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信息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分为基础服务费与增值服务费。

  每位在线客服每月基础服务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含税),每月增值服务费用=增值部分促成销售额*扣点系数。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人数按每月实际人数计算,扣点系数由双方沟通后确认。

  4.2 支付期限:在该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支付乙方的费用的时间以季度为结点,由乙方在每季结束后5日内为甲方出具《项目结算单》。支付期限可按月按季,根据甲方需求

  4.3支付条件:

  4.3.1 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项目结算单》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结算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服务报告表并完成服务费支付。

  4.3.2 乙方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内容:信息服务费)给甲方。内容和类型可根据甲方需求而定

  4.4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 号:1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每月客服的预计承接人数由双方沟通后启动运营。在大促或任何商家活动期间,若甲方在预计人数上需要增加,请在活动开始两周前告知乙方,双方知晓确认后则增加人数进行运营。若因为未告知增加人数导致运营指标未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

  5.1.2 乙方提供服务的客服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得到甲方确认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客服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更换。

  5.1.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及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及相关信息等,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及商家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1.4 如因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导致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或甲方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导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咨询服务,如不能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则乙方应在30日内整改以达到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如服务标准未能整改成功,惩罚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沟通商定。

  5.2.2 乙方需提供话务职场、办公耗材,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用和其他日常运营费用;

  5.2.3 乙方应履行本协议配置服务人员,以使得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符合协议所要求服务标准;

  5.2.4 乙方应每周按照双方约定的模板提供服务报告,并与甲方就服务情况进行电话会议沟通;

  5.2.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商品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自设的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乙方员工

  以外的他人使用。

  5.2.6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商家信息等,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及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2.7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乙方通过EMS方式将通知书邮寄至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地址)通知甲方,本合同自甲方签收之日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期内合同总金额的 0.5 % 的违约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及违约金均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6.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期内合同总金额的0.5 %;

  6.3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应在该赔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5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乙方;

  6.4 对于甲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违约金的,乙方有权自其应当支付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部分乙方仍有权追偿;

  6.5 除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方保证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

  7.2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提前免除保密义务,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保密义务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完全丧失时终止;

  7.3 若甲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4 乙方获得的甲方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如发生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7.4 本合同规定的上述保密条款构成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保密约定,本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 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EMS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大兴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甲方地址: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乙方地址:日期: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一:

  保 密 协 议

  甲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乙方:(以下简称“披露方”)

  鉴于接收方拟与披露方建立服务合作关系,而披露方将因此向接收方披露本协议定义的保密信息。为保证此类信息不被未经授权地披露、使用,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保密信息:属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拥有或持有的、不为外界所公知的、与披露方或披露方的关联公司业务、服务、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由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或之后披露给接收方

  (1)所有商业信息/数据、计划、策略、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和战略、员工名单、员工福利计划、人事事务、顾客清单/数据、市场信息、营销计划、定价、方法、财务信息、或关于财务计划的信息、关于为资本结构和流动性需要制定的当前规划以及选择性的考虑等相关的信息、任何客户合同或关于某客户合同的提议、投资者信息、关于任何研究或试验计划的测试数据、在制品、现在或将来的产品;

  (2)所有计算机程序(包括目标和源代码)、软件程序、系统书面记录、技术诀窍或创意,以及运算法则;

  (3)所有用户手册、系统文档、保密报告、通信、备忘录或与前述第(1)款和(2)项描述的任何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和投标文件、述标文件等;

  (4)接收方在履行与披露方间任何合作时,接触到的第三方提交给披露方的任何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以书面、口头、图形、电磁还是其他任何形式披露。

  1.2 关联公司:一方的关联公司是指由一方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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